经查,杜忠镕等3名同学休学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谢铭等2名同学在未履行任何请假手续情况下,长期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章第五节第三十条第二款及第四款,以及学院《学年学分制学籍管理办法》第八章第四十三条第二款及第四款休学、保留学籍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的学生及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学生,应予退学。
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谢铭等5名同学退学处理。现将该批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5年5月22日至2025年5月28日。若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具实名)向我校教务处反映,以便核查。
学校受理单位:教务处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591-87429099
自动退学学生名单如下:
教务处
202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