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
闽华南人〔2021〕61号
关于聘任魏诗颖等七位同志专业技术职务的决定
根据《福建省关于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经常化工作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闽职改字[1993]18号)有关精神,经考核,确认
魏诗颖、郑翌、倪帅、陈雨彤、杨雅云等五位同志助教职务,起聘时间为2021年11月29日;
雷远彪同志助理实验师职务,起聘时间为2021年11月7日;
陈灵艳同志助理实验师职务,起聘时间为2021年11月29日。
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
2021年12月9日
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人事处 2021年12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