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任魏诗颖等七位同志专业技术职务的决定

来源: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发布时间:2021-12-13浏览次数: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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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华南202161


关于聘任魏诗颖等七位同志专业技术职务的决定


根据《福建省关于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经常化工作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闽职改字[1993]18号)有关精神,经考核,确认

魏诗颖郑翌、倪帅、陈雨彤、杨雅云等五位同志助教职务,起聘时间为20211129日;

雷远彪同志助理实验师职务,起聘时间为2021117

陈灵艳同志助理实验师职务,起聘时间为2021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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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9




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人事处         202112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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