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任余尔标等五位同志助教职务的决定

来源: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发布时间:2021-09-10浏览次数:188


闽华南人202152


关于聘任余尔标等五位同志助教职务的决定


根据《福建省关于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经常化工作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闽职改字[1993]18号)有关精神,经考核,确认余尔标、黄诗镔、江雯茜、吴文佳、施清芳等五位同志助教职务,起聘时间为2021829日。



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

202198日 




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人事处        20219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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