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福建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兴才计划”助学金推荐及评审工作的通知》(闽教助中心〔2021〕7号)文件精神,为帮助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学生奋发向上、积极进取,现将我院2021年“兴才计划”助学金推荐及评审要求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我院家庭经济困难或突发临时性困难的学生
二、资助标准
按2500元/人标准一次性给予助学金资助
三、名额分配
每系推荐1-2名学生,由全院统筹
四、受助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按照《福建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试行)》,经学院认定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或困难;
6.建档立卡、低保、孤儿、残疾等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优先;
7.“兴才计划”高等教育贷款(国家助学贷款的补充,为学费较高的大学生家庭减轻经济压力)学生优先
五、评审程序
1.符合参评条件的学生向所在专业提出申请,经专业推荐、审核,提交系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评审。
2.各系评审结束后,在全系范围内公示三个工作日,全系师生无异议、参评学生材料(含电子档)审核无误后于4月12日前上报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后,报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经院长办公会议审定后报送福建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六、材料报送
《“兴才计划”助学金申请表》(附件2)、《2021年“兴才计划”助学金申请汇总表》(附件3)、公示材料、评审报告,以上材料均需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发至邮箱:hnnyzzzx@163.com。
附件1:《关于做好2021年“兴才计划”助学金推荐及评审工作的通知》
附件2:《“兴才计划”助学金申请表》
附件3:《2021年“兴才计划”助学金申请汇总表》
学生事务部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