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委员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修订)

来源: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发布时间:2020-12-29浏览次数:126

 为了进一步推进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推动理论武装工作深入开展,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人员组成和组织管理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主要由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组成,可以根据学习需要适当吸收有关人员参加。

党委书记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是审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主题和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体学习研讨,指导和检查中心组成员的学习。书记不能参加学习时,由主持党委日常工作的负责人代行职责。

党委宣传委员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直接责任人,主要职责是配合党委书记做好学习的组织工作。党委其他成员应当积极参加学习,自觉遵守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按照学习安排或者受委派承担相应职责。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配备学习秘书,由党委宣传部负责同志担任,主要职责是做好学习的各项服务工作。

二、学习时间和形式

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以集中学习研讨、个人自学和专题研讨为基本形式。

1.集中学习研讨。应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采取重点发言和集体研讨、专题学习和系统学习、文本学习与音像视听相结合等方式,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和互动交流。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以中心组成员自己学、自己讲,适当组织专题讲座、辅导报告。集体学习研讨是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主要学习形式,应当保证学习时间和质量,每季度不少于1次,每年至少集中学习4次。提倡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结合工作实际撰写学习心得、调研报告或者理论文章。

2.个人自学。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根据形势任务的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和本人实际,明确学习重点,研读必要书目,下功夫刻苦学习,做好读书笔记。

3.专题调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把理论学习和专题调研结合起来,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扎实开展调查研究,深化理论学习。

三、学习内容

1.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

3.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党和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和重要会议精神;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重要讲话精神。

4.国家法律法规。

5.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6. 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和社会主义发展史。

7.政治、经济、科技、管理、法律、道德文化等方面的知识和理论。

8.省(市)委、省(市)委教育工委重要文件和指示精神。

9.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新情况。

10.党建业务知识。

11.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要求学习的其他重要内容。

四、学习要求

1.制定学习计划。每学期初,按照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学习计划。

2.严格学习管理。做到学习内容有记录、出勤缺勤有记录、读书有笔记、集中研讨有记录、学习情况有通报、经验体会有交流。

3.学习重在应用。要联系师生思想和学院工作实际进行学习。每年至少安排1次学习专题进行课题式学习,围绕实际问题开展研讨。

4.做好学习总结。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每人每年12月31日前向院党委至少递交一篇学习体会文章或调查报告。

五、本制度由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六、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施行,《中共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委员会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闽华委〔2015〕6号)同时废止。

                     

 

        中共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委员会

                                     2020年12月28日 

联系我们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上街镇学府南路66号
邮编:350108
版权所有©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 闽公网安备 35012102500025号 闽ICP备1703159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