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综合说明
1、项目名称
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智慧校园网络投资建设和运维服务招商引资项目。
由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以下简称校方)授权委托投资服务商(以下简称投资方)投资承建本项目,并为校方师生提供优质的网络和运维服务。
2、合作内容
2.1建设及服务内容:
学院与投资方共同制定校园网建设及服务质量标准,在服务期及合作区域内,依照建设及服务质量标准为学院持续提供校园网建设、使用、运维与优化服务,对校园网的使用质量负责。在服务期及合作区域内,学院不投入资金,仅予以政策支持。
2.2 服务范围:
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校园网建设,投资方需提供配套认证计费系统、运维管理系统及日常运维服务以及网络安全保障。
3、招商范围
本次项目拟对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智慧校园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与运维服务,面向能够提供网络服务的企业进行招商,投资建设校园网络(含运营、网管、日志软件),并提供配套的运维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现场驻场运营维护服务、远程呼叫中心服务等)。
4、项目合作方式
4.1合作期限为6+4年,自本项目网络建设完成之日算起。服务期满6年的前半年内,任何一方都可提出有效期后是否终止合作的书面协议,若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作,则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若双方均无书面异议,则服务期自动延续4年。合作期间内,投资方应根据当前校园网主流设备来更换,所有设备使用期限不能超过五年; 由于投资方自身原因导致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投资方应无条件终止运营服务,所造成的设备和器材损失由投资方负责。投资方在运营期间,如违反国家政策法规,或管理不善导致服务工作无法适应学校的要求,且多次督促后仍不能改进的,学校有权终止合同。
4.2 合作方式:
由校方授权委托投资方投资承建本项目,并向校方师生提供优质的网络使用和运维服务。校方契约授予投资方 6+4年校园网运维服务收益权,在服务期内,投资方通过联合运营商共同服务校园网宽带,获取网络服务费收益。校方与投资方共同制定校园网建设方案,并协助其同当地 ISP 协商谈判,做好网络出口链路规划和带宽选择。投资方依据校方需求,在双方协商确定的服务期限内,实现持续动态的校园网建设,包括因学院扩建及设备的升级达到校方在网络建设及运维服务方面的要求。双方秉承以校方为主导,投资方积极配合的方式,进行校园网运行与管理工作。校方具有管理权、使用权、监管权;投资方具有建设权、运维权、经营权、收益权。合作期内投资方提供的线路、设备和维护、动态更新升级的资金投入由投资方承担,网络运营收益(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必须根据相关规定和学校协商确定)全部归投标方所有,校方不参与分成。
4.3 校方权责: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如有除投资方以外的其它主体进行校园网网络建设、运维或运营工作必须需经过投标方与校方双方书面同意。对于校方现存已签订协议的合作运营商,仅限于其协议的合作范围和内容,协议到期后,在30日内,校方负责对原有的合作区域基础网络统一纳入到校园网管理中,并由投资方统一运营和服务,同时校方终止与原有服务商的建设和运营合作关系。如校园内存在无签订协议的或未经过投资方许可而在校内运营的基础网络,校方负责在本次招商建设的基础网络调试完成后30日内终止其运营。
校方为投资方提供网络建设及运营所需的环境保障,包括提供合作范围内的通信电缆线路管道的使用;协调后勤、物业管理等单位为施工提供便利;原有网络工程及设备利旧。免费提供设备安装存放的场地、相关机房空间、设备运行的供电保障、运营办公场所。
校方配合投资方做好投建的各类设备及资产安全工作,避免因人为或者保管、使用不善等行为造成投资方资产损失。若非校方原因造成的设备损毁或丢失,校方协助投资方追索赔偿,并共同制定相关管理防范措施。
4.4 投资方权责:
为了保证师生能够自主选择不同运营商提供的网络接入服务,投资方应秉承公平开放的原则,建立平等公开的校园网运营平台,除投资方,其它运营商进入校园带宽接入服务必须征得学校统一,计费认证系统须满足学校身份认证管理需求,能够根据用户信息来分配对应的运营商链路。投资方根据校方相关规定开展各类宣传促销活动,如果投资方以校方名义开展宣传活动时,需得到校方的书面授权。
投资方负责根据校方业务需求制定网络建设方案和实施计划,在获得校方书面认可后,统一由投资方负责合作区域内校园网的工程建设。投资方施工和维护人员应遵守校方的安全和施工制度。
投资方享有其投资建设的所有设备及线路资产的所有权,合同结束,投资方在学校投资建设的所有设备及线路资产所有权归学校,投资方享有协议期限内校园网建设与运维服务收益权。校方拥有校园网络的管理权,校方可根据自身管理合理需求要求投资方对网络进行合理调整,如关系重大,投资方不得借口不调整。
投资方负责其所建设网络的管理及运维,并承担运营维护的相关费用。投资方有义务向校方提供网络的整体运行细节和技术资料供校方监管。当校方校园网管理要求合理变动时,校方须及时通知投资方,投资方应据此做出合理调整,如特殊时期的网络资源管控等。
合同期间内,由于投资方自身原因导致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投资方应无条件终止运营服务,所造成的设备和器材损失由投资方负责。并赔偿由此对学校造成的损失。
5、工期要求
自签订合作协议之日算起,60天内完成校园智慧校园网络建设。
6、项目投资金额
本合作项目初次投资价值总额不少于260万元,投资价值由专家组评判裁定。
二、投资商资格要求
1、投资商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资商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与招商的供应商应对此作出书面声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应人员证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招商:一个法人对本项目只能参与一次招商,并不得以任何方式对本项目进行双重或多重参与招商。同一个法定代表人的两家或多家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参与招商;
(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商文件的获取
参与磋商的单位于7月20日至7月28日登录学院网站公告栏内下载招商文件后,要认真阅读,并根据招商文件要求制定规范的响应文件,并按规定期限送达响应文件。投资商领取招商文件后,均须对招商文件保密,不得转让或让他人复印招商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7月28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2、招商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3、地点: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综合楼第一会议室。
五、资格审查和评标办法
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六、联系方式
招商人: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
联系人:林艳金老师 联系电话:13950222247
七、监督电话:吴岚葭 13706986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