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部分经费下拨由系处统筹管理使用的规定(试行)

来源:办公室发布时间:2015-01-11浏览次数:121

关于部分经费下拨由系处统筹管理使用的规定(试行)

闽华南201510

    为落实学校二级管理,学校经研究决定下拨部分经费由系处直接管理使用,目的在于简化手续,提高办事效率,用好用活有限经费,调动办学积极性。考虑到学校基建尚未结束,经费压力还比较大,目前暂定部分教学经费、学生活动经费、教职工绩效奖金下拨管理使用,待条件成熟,再逐步扩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费的使用范围及额度

 (一)部分教学经费

主要用于“教与学”“教学改革”等活动的经费使用,包括职业能力展示活动、资料讲义费、专业讲座费、专业建设委员会、日常办公用品、校外实践实训、邮递费、业务招待费、教学材料、综合项目、省级及以上技能大赛、学术学(协)会会费等日常教学管理支出,各系教学经费具体使用范围及额度见附表。学生作品收藏及思政经费作为专项支出,由学校统筹安排。

 (二)学生活动经费

    用于组织学生开展各项教育、宣传、评比、表演、竞赛、志愿者服务、就业指导、心理健康教育等相关活动的支出。各系处学生活动经费具体使用范围及额度见附表。

    教学和学生工作中由学校组织的活动,由学校作出预算安排,经费下拨到相关职能部门,由分管副院长统筹安排使用。

 (三)绩效奖金

学校根据办学效益和发展的情况,在年末研究绩效奖金的数额,以人均的标准下发各系处。各系处用于奖勤罚懒,调动、激励教职工工作积极性,各系处应制定相应奖金发放标准和方法,并做好考核工作,绩效奖金的发放不搞平均主义,不搞一刀切。

(四)培训经费

    教师培训、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等的费用作为专项支出,由学校根据经费情况统筹安排。

二、经费使用的要求

(一)系处要根据学校提出的使用要求,计划好全年的工作,做出经费使用的计划和安排。

(二)学校根据学年学生数和学校收益情况以及具体的工作计划作为制定下一行政年度下拨经费的参考依据,下拨经费的使用以行政年度为时限。

(三)经费使用遵循专款专用的原则,不得作为人员奖金或以变相的方式发给个人。

(四)下拨经费的使用注意量入为出,注意节俭;超支不补,节余可以累积下一年度使用。

三、经费使用的审批

(一)实行经费预算下拨使用的有关系部,在上述经费使用范围内,一次教学活动业务经费2000元以内的由系主任审批,2000元——5000元的由分管副院长审批;相关处室,一次业务活动经费500元以内的处室领导批,超过的分管副院长批。

(二)相关系处采买与开展业务活动有关的单件物品,500元以内的由系处负责人签批,500元以上的按学校采购审批程序,由分管副院长或院长审批。

(三)报销应符合财务规范,特殊情况须报分管财务副院长审批;个别情况使用经费透支下一年度、金额不大的,可报分管财务副院长审批。

(四)学校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预算一般不予调整。但因为系处计划有较大调整,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时,预算调整报院长办公会议审议,由院长审批。

四、本规定自201511日起实行

 

 

 

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

二〇一五年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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