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须知说明
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说明
1、本校属民办性质不享受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到新生生源所在地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每人每学年贷款限额6000元;
贷款学生汇款请汇入以下账户:
户 名: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
账 号:100008726500010003
开户行:福建海峡银行闽都支行
2、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入校后,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国家助学金”以及社会有关企业提供捐资助学善款;
3、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入校后,可申请参加学院勤工助学岗位,获月生活补助。
关于学生军训说明
新生必须按学院安排参加军训,根据福建省学生军训文件收费标准,预收500元/人(含住宿费、伙食费)。
关于学生参加城镇医疗保险说明
1、医保参保为自愿原则。
新生入学当年一次性缴清在校三年医保费,共计¥133.3元,医保保障区间为2014年9月1日到2017年12月31日(学生毕业半年内仍可享受大学生医疗保障)。
2、办理福州市大学生城镇医疗的学生,日常门诊最高可报销医疗费用的50%,突发性疾病医疗补助最高可补助10000元。学生假期期间大病就诊,应选择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医疗结束后回校后到福州市医疗保险中心办理报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