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高校毕业生申领《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的申领程序 

来源: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发布时间:2014-03-18浏览次数:114

 

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发放对象 
  《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发放对象是毕业年度内在校期间创业的高校毕业生。 
  其中,高校毕业生是指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毕业的学生。 
  毕业年度是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税收优惠政策 
  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三、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税收优惠政策享受流程 
  1.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创业的,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向创业地县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认定申请,由创业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就业失业登记证》,一并作为当年及后续年度享受创业税收扶持政策的管理凭证。 
  2.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离校后创业的,可凭毕业证书直接向创业地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认定申请。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对有关情况审核认定后,对符合条件毕业生核发《就业失业登记证》,并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 
  3. 高校毕业生可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减免税,经县以上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在年度减免税限额内,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四、应届高校毕业生申领《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的申领程序 
1.毕业生登陆:教育部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
2.点击 “我要申请”,进入申请页面;
3.点击“证书申请”;
4.填写本人学籍信息(姓名、身份证号)并选择学历类别;
5.系统自动根据学生姓名、身份证号、学历层次验证学籍;
6.验证通过后,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及创业项目信息,提交申请;
7.在线上传照片信息,照片格式及大小必须符合要求(建议使用新华图片社统一采集的学历证书电子照片)
8.与就读高校就业管理部门联系,等待就读高校就业管理部门和省教育厅学生工作处审核;
9.高校打印审核后的《自主创业证》并送省教育厅盖章确认;
10.毕业生到就读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领取《自主创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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