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建宏利基金会资助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发布时间:2014-03-10浏览次数:61

 

各系:

为帮助学院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鼓励他们自立自强,福建宏利基金会决定资助我院25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含五年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系根据要求做好评定工作。

具体资助人数分配

外语外贸系    8

生活科学系    7

现代管理系    5

服饰艺术系(含建筑工程系)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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