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涉外安全管理制度暂行规定

来源:外事处发布时间:2013-11-20浏览次数:113

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涉外安全管理制度暂行规定

闽华南〔201538

根据国家外国专家局、福建省外国专家局、福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对境外人员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境外人员变动频繁及逐渐增加的友好院校来访次数,为了加强完善我院外籍教师的管理和安全工作,保障境外人员的安全,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做好专家楼的安全例行检查工作。消防设备由保卫处定期组织安排人员进行检查。外教抵达中国前,外事处连同后勤工作人员对外教即将入住的房间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水、电、门窗等),以确保外教的住宿安全。

二、外教抵达学院一星期内,外事处安排外教完成护照复印件,个人简历,紧急情况联络人信息登记表等的信息收集填写工作。内容包括外教的姓名、性别、国籍、年龄、紧急情况联络人姓名、联系电话、E-mail地址等。

三、外事处应及时向外教宣传涉及外教人身与财产安全方面的信息,做好防火,用电安全的宣传工作。学院组织的消防演练,外事处工作人员应及时参加学习,并组织外教参与。

四、遇有外事活动或外事接待任务,外事处应将学院的外事活动计划、日程、场所、要求提前上报院领导,获得审批后方能组织开展。外教若组织学生外出学习活动,需事先上报外事处,以便了解活动是否符合学院的相关规定,并通过外事处向院领导上报,待审批通过后方能开展活动。

五、如遇突发事件或外教需要协助解决的其他事宜,外事处提供联系方式,并帮助协调解决。具体情况按《外事处紧急情况处理预案》处理。

六、外事处的工作人员应认真学习外管法,积极参加外国专家局、省教育厅、福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举办的各类外国文教专家政策法的培训学习,不断强化法制观念和依法做好外教聘用工作。

七、正常教学时间内,每周一至周四晚上外事处安排工作人员夜间值班。假期及寒暑假期间根据外教实际需求,外事处安排工作人员值班,及时协调解决问题。

 

 

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外事处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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