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南(2013)

来源: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发布时间:2013-01-02浏览次数:175

 

一、推荐表
1、什么是推荐表?
推荐表即“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简称。
2、推荐表有什么作用?
它是我省普通大中专毕业生求职时使用的介绍毕业生基本情况的正式证明材料,它也是毕业生参加公务员考试报名、毕业报到证等手续的必备材料。
3、办理推荐表有哪些注意事项?
1)推荐表内容涂改无效。
2)推荐表的任何栏目不应留空,若确无该项内容应注明“无”,所以毕业生在录入生源信息时必须完整填报个人信息。
3)推荐表原件仅为一式一份,应妥善保管,待落实就业单位并办妥就业报到证后存入个人档案,此前不能将推荐表原件交任何单位或个人(办理就业报到证时的人事主管部门除外)
 
二、就业协议书
1、什么是就业协议书?
就业协议书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以下使用简称)。
2就业协议书有何作用?
它是由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印制的毕业生毕业前与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协商签订的明确三方在就业工作中权利和义务的书面文件。就业协议书具有一定的广泛性和权威性,是学校制订就业方案派遣毕业生、用人单位申请用人指标的主要依据,对签约的三方都有约束力。所以毕业生就业时必须签署就业协议书。协议书一经签署,协议各方须严格履行协议内容:毕业生要保证自己能正常毕业,按时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要按照合法的用人程序接收毕业生,妥善安置毕业生的户口、档案,与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学校要按照规定程序派遣毕业生,毕业时向毕业生签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3、签订就业协议有哪些注意事项?
1)由于就业协议书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关于将来就业的意向的初步约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并经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单位和学院签字盖章,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中的任何一方不得单方任意违约否则违约方要承担违约责任。
2)就业协议书经复印、挪用、转借、涂改均视为无效。
3)就业协议书一式四份,每名毕业生有且仅有一式四份。
4)毕业生若不慎将签订完毕的协议书遗失,学院不再补发。
5)未与用人单位签约的毕业生,不慎遗失协议书,应持学生证(毕业后持毕业证),由本人向院就业指导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在学院就业网公示七日后补发。
6)就业协议书经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和政府就业主管部门各执一份。
7)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是毕业前后两个相互联系的不同阶段的书面协议,毕业生入职后应与用人单位订立更为详尽的劳动合同以各自维护权利和承担义务
8)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就试用期、工资待遇、社会保险、违约责任、住房等有事先约定的,可在就业协议书条款及其增补条款中予以注明。
9)就业协议书的任何栏目不得留空,若确无该项内容应注明“无”。
4、如何签订和解除就业协议?
签订《就业协议书》的程序为:
1)由毕业生如实填写个人情况;
2)交用人单位在用人单位意见栏填写盖章;
3)交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在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或人事代理机构意见栏填写盖章(有人事和档案主管权的单位此步骤可省略);
4)交各系(专业)辅导员核实签字,并加盖系章(毕业后可省略此步骤);
5)交院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签注意见并盖章(毕业后可省略此步骤);
6)签订完毕的就业协议交用人单位一份、毕业生留存一份、院就业指导中心留存一份、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留存一份(毕业前签订协议的,留存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协议交院就业指导中心用以代办就业报到证)。
解除协议步骤如下:
1)毕业生个人提出书面申请;
2)将书面申请交用人单位盖章同意;
3)将书面申请交用人单位的主管单位盖章同意(有人事和档案主管权的单位此步骤可省略);
4)将书面申请交各系(专业)辅导员签字同意;
5)将就业协议书原件一式四份连同书面申请交院就业指导中心,在院就业网上刊登作废声明;
6)换发新协议书。
补办协议书的步骤:
1)就业协议书遗失。需要写出补办协议书的书面申请,并由辅导员签字同意,交到院就业指导中心,经公示三天后补发。
2)与原单位解约。这种情况就需要与单位协商解约事宜(一般都是按照协议书上的约定条款处理,包括违约金的问题),由单位出具解约证明;再由本人写书面的协议书补办申请,由辅导员签字;将原协议书、解约证明、补办申请交到院就业指导中心,经公示三天后补发。
3)毕业生若不慎将签订完毕的协议书遗失,学院不再补发。
 
5.为什么每位毕业生只能有一份《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一式四份)原件
《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一式四份)是学校证明毕业生具有就业资格、也是用人单位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毕业生审批手续的凭证。为维护就业市场的严肃性,避免一个毕业生同时被两个用人单位审批录用,造成用人单位进人指标浪费,同时也为了维护学校的声誉和今后毕业生的就业,每位毕业生只能有一份《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一式四份)原件。
6如果找到了就业单位,但是没有签署就业协议书,会有什么影响?
毕业生如果没有签署就业协议书,即使与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是毕业生的档案、户口等人事关系都无法直接从学校转到用人单位,毕业生只能是事实上的劳动者,而非人事部门认定的劳动者,实习期鉴定、转正、工龄计算、社会保险等凡是与户口、档案相关的事情都无法办理,可能影响就业、落户、结婚、出国等多种手续的办理。此外,按照我们国家目前管理规定,毕业生签署就业协议书,正式派遣后将向其发放“就业报到证”,持就业报到证到用人单位报到后毕业生即具备国家干部身份,否则属于社会流动人员,不具备干部身份。
 
三、   关于《就业报到证》的问题
1、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有何作用
《就业报到证》的全称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由教育部统一印制,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统一签发的高校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证明文件,它是毕业生参加工作时间的初始记载并作为计算工龄的凭证,也是毕业生办理就业手续、户口转移、档案转递的书面依据,它还是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或报到地区报到的凭证,学院在毕业时发放。调用档案、迁移户口必须出具报到证。
报到证的作用是:

1) 到接收单位报到的凭证;

 
2) 证明持报到证的毕业生是纳入国家普通高等统一招生计划的学生; 
3)凭就业报到证转移毕业生人事档案、户口关系;就业报到证、升学的录取通知书是毕业生档案转出的凭证。报到单位开到哪里,户口、档案就转到哪里。
4) 毕业生报到后,持报到证及接收单位有关证明到当地公安部门办理落户手续;持报到证到有关部门办理自主创业手续及减免有关税费;待就业毕业生可凭就业报到证或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或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就业代理手续。 
5) 毕业生到接收单位报到后,报到证由单位人事部门存档。 
《报到证》亦是毕业生办理调整改派手续的重要材料。

2、学院编制就业方案 (开《就业报到证》) 的依据

 
学院用以编制就业方案(开《就业报到证》)主要以《就业协议书》和用人单位就业主管部门的意见为准。在福建省(厦门市除外)就业的毕业生应注意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需加盖上级主管部门或人事代理机构的公章(有用人自主权的单位不需加盖)。在厦门市就业的毕业生需接收单位在厦门人事网报备,并打印出《厦门市接收高等、中等院校毕业生就业申报表》到厦门市人事局盖章。

3、我院毕业生的《就业报到证》由哪个部门开具

 
非师范毕业生的报到证由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开具。

4、开具《就业报到证》的时间

 
《就业报到证》的开具时间:一般在7月,非师范类毕业生开报到证的时间以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通知为准。
5、何时发放《就业报到证》
《就业报到证》开回后,由各系(专业)统一到院就业指导中心领取,毕业生应在通知规定的时间返校领取。

6、报到证不慎丢失, 如何补办

 
报到证遗失补办程序如下:
1、在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的遗失声明;
2、毕业生提出书面申请,所在系(专业)主管就业的老师签字并加盖专业印章;
3、院就业指导中心出具证明;
4、非师范类毕业生带学校证明、登报声明和毕业证书原件(在见报10个工作日后)到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办理补办手续。

 

 
四、关于档案的问题
1、毕业生就业后档案如何转移
已就业毕业生的档案由学院按其就业的单位情况,统一投寄到毕业生工作单位所归属的档案管理部门。
待就业毕业生的档案由学院统一投寄到学校所在地或生源所在地(地市级)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中介服务机构。
专升本已被外校录取的,持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到院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手续。
 
2、毕业生档案何时寄出
毕业生档案于 7月(或 8月)由院就业指导中心统一寄出(寄出时间根据开《就业报到证》的时间确定)。
 
五、主要的人才网站
 
六、毕业生办理就业手续相关联系方式
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就业指导中心:87429568 学院综合楼二楼
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8754093987674885 福州市东大路36号福建人才大厦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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