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关于开展2017年度寻访身边“最美学生”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4-21浏览次数:7

各系: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寻访身边“最美学生”活动的通知》要求,经学生思政工作例会研究决定开展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2017年度寻访身边“最美学生”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范围
全院学生
二、条件要求
1、热爱祖国、勤奋学习、品格高尚、乐于奉献、品学兼优、诚信友善、热心助人、身心健康、孝老爱亲、创新思维、意志坚强、自强不息等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具有创新精神、奉献精神,具有道德感召力、影响力,有一定的引领示范作用,得到广大师生认可并具社会公信力。主要事迹应集中在2015-2017年。
2、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
3、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态度端正,成绩良好。
4、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活动,模范带头作用突出,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
5、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科技研发、创新创业等有益活动,有较强的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在某一方面或某一领域有突出成绩或表现,产生重要的社会影响,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三、步骤程序
(一)宣传发动(4月)
1、发布“最美学生”寻访活动方案,通过横幅、宣传栏、微信、易班网、校广播电台等媒体刊播信息,广泛宣传。
2、各系根据学院寻访方案广泛发动宣传,做到人人知晓方案,人人参与寻访,扩大影响,营造浓厚的寻访氛围。
(二)寻访遴选(5-6月)
1、5月1日-31日:各系自下而上(按照班级—年级—专业—系)逐级推荐,填写“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2017年度最美学生推荐表” (附件一),最终产生3名“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2017年度最美学生”候选人,填写“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2017年度最美学生推荐表”(附件二),并同时将汇总表(附件三)报学生事务部进行全院投票。
2、6月1日-15日:
(1)在校园内进行“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2017年度最美学生”候选人展示;
(2)通过易班网平台对各系推荐的“最美学生”候选人进行投票,选出5名“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2017年度最美学生”。
3、6月15-6月30日:
(1)颁奖。
(2)从入选的5名“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2017年度最美学生”中推荐1名“最美学生”报送省教育厅。
四、工作要求
1、各系要通过寻访身边“最美学生”活动的组织开展,引导师生勤于、善于发现身边的好学生、好事迹、好故事、好行为,并加以宣传推广,要组织师生学习“最美学生”的事迹材料,充分发挥榜样引领作用。
2、各系推荐人选要面向全体学生,充分调动学生广泛参与积极性。推荐候选人应由所在班级、专业、系民主推荐,经系审核公示5个工作日。
3、推荐材料要特别注意各种数据、定性评价、荣誉称号的准确表述。推荐材料主要包括:申报表,个人事迹(2000字以内,内容应准确、生动、翔实),场景照片2张(一张标准照,两寸免冠;一张生活照,700K以内),视频(3-5分钟,wmv格式)、其他获奖证书的复印件等。各地(单位)报送的推荐函应包括宣传发动、推荐遴选、推荐对象公示情况。相关材料需同时报送电子版。
 
附件:
1.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2017年度最美学生推荐表
2.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2017年度“最美学生”申报表
3.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2017年度“最美学生”汇总表
                             
                                                  学生事务部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1: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2017年度最美学生推荐表.doc
文件类型: .doc 8fcd677a2792e9af46ac682380783e73.doc (16.00 KB)
附件2 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2017年度“最美学生”推荐表.doc

 

文件类型: .doc 14089d5506f1e424333ef0bbb110159c.doc (32.50 KB)
附件3: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2017年度“最美学生”汇总表.doc
文件类型: .doc 4149ae420955e3b1c38b47627697889b.doc (18.00 KB)